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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乡村旅游与民俗文化融合路径探索
存在条块分割、协调不畅的情况。法规政策缺失或执行不力,乡村旅游市场秩序难以得到有效维护,游客的权益保护不够充分。此外,缺乏有效的监管和评估机制,文旅融合项目的质量和效果难以保证。因此,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明确各方职责,加大政策引导和监管力度,是会同县乡村旅游与民俗文化融合面临的重要挑战之一。
  (二)文旅融合程度不高
  一方面,会同县在开发旅游资源时,未能充分挖掘和利用当地民俗文化元素,旅游产品单一、缺乏特色,难以吸引游客。另一方面,民俗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未能与当地旅游市场紧密结合,许多传统技艺和文化活动因缺乏展示和传播的平台而逐渐边缘化。此外,会同县文旅产业融合程度不高还体现在产业链的不完善上,如旅游纪念品开发、文化演艺市场培育等环节相对薄弱,难以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和良性循环。
  (三)基础设施建设不足
  基础设施是乡村旅游与民俗文化融合发展的基石,然而当前会同县一些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仍显滞后,如交通不便、住宿条件差、公共卫生设施缺乏等问题尚未得以解决,严重影响了游客的旅游体验和满意度。特别在偏远乡村,由于资金和技术条件限制,基础设施建设更是难以跟上旅游发展需求。基础设施不足不仅制约了会同县乡村旅游的规模和品质提升,也限制了民俗文化的传播和展示方式。
  (四)专业人才较为匮乏
  会同县各村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难以吸引和留住高素质的专业人才。现有的从业人员缺乏系统的培训和专业知识,难以满足文旅融合发展需求。专业人才的匮乏导致会同县乡村旅游项目的规划、设计、运营等方面存在诸多不足,影响了文旅融合的效果和可持续性。
  会同县乡村旅游与民俗文化融合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一)完善管理体系,强化政策引领
  首先,出台一系列鼓励和支持文旅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如提供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土地使用便利等,降低乡村旅游项目开发成本,激发社会资本投资热情,同时制定明确的产业规划,引导乡村旅游项目与民俗文化资源的有机结合,避免盲目开发和重复建设。此外,加强对乡村旅游市场的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游客权益,为文旅融合创造公平、健康的发展环境。其次,建立有效的跨部门沟通机制和管理体系。一方面,建立由政府主导、各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就文旅融合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和决策。确保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行动,避免条块分割和各自为政的情况。另一方面,构建完善的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确保文旅融合项目的顺利实施。最后,注重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企业、居民等多元主体参与文旅融合发展,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良性互动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国际先进经验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在文旅融合方面的成功经验,不断提升会同县乡村旅游与民俗文化融合的发展水平和竞争力。
  (二)创新融合模式,深化文化体验
  积极推行体验型、活化型、保护型文旅融合模式。首先,体验型文旅融合模式强调游客的参与和体验。该模式通过设计一系列具有互动性和趣味性的文化体验活动,如手工艺制作、传统农耕体验、民俗表演等,让游客在参与中感受乡村文化魅力。其次,活化型文旅融合模式注重将静态的文化资源转化为动态的文化产品。通过对会同县乡村文化资源进行创意性开发和利用,如将传统建筑改造成特色民宿、将民间故事改编成旅游剧目等,使乡村文化以更加生动、直观的形式呈现在游客面前。最后,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