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大城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不足与改进的重庆实践
节。一是个人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体现不具体。《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提出,“高层建筑业主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责任人”,并规定了业主的消防安全义务。但与该法规详细明确单位应履行的消防责任、违规行为处罚规定相比,业主的义务规定较为宽泛、具体责任体现不充分。这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个人消防安全责任意识,不利于落实和强化个人类业主防范风险的应担主体责任。二是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法规建设不足。住宅是火灾人员伤亡主要场所,近几年国家应急管理部发布的数据显示,全国火灾死亡人员70%以上是在家庭中,高层住宅更是高层建筑中火灾重灾区,如2021年高层住宅火灾起数、死亡人数分别达到高层建筑火灾的84.7%和92.3% 。 住宅物业产权人[6]众多、居住行为复杂、涉及的有安全责任的主体多,这些加大了其消防安全管理难度。现实中,住宅物业各方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消防安全保障不到位、缺乏有效监督管理等情况较为常见。目前消防安全管理缺乏体现住宅物业特点的专门法规,不利于规范和强化高层住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末端深入不足
从重庆已开展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举措看,末端深入不足的情况阻塞了消防安全“毛细血管”。一是相关部门监管工作没有足够深入高层住宅小区内部。有部门认为住宅小区是封闭私权空间不方便入内监管、执法,物业服务企业就是小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第一责任人,这弱化了各主管部门对住宅小区负有的消防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二是消防设施整治集中于公共设施,没有足够重视业主专有部分的设施配备问题。高层建筑业主,特别是居住建筑业主燃气泄漏报警器、烟感报警器以及灭火毯、灭火器、自救呼吸器等自有火灾预防、自救等设施器材配备不足。由于自行购买费用不小且一些产品有效期不长,如近两三百元一支的气溶胶灭火器有效期只有4年,加上“心存侥幸,漠视安全”的思维定式未根本改变,不少家庭没有配置必要的报警、灭火、逃生疏散器材。三是用电用气整治深入表后不足。已开展的整治主要关注表前设施、管网、管线和非居民用户。居民用户表后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管理责任落实难,户内电、气安全隐患缺乏有效检查、整治。
(三)消防救援队伍和设施建设与需求存在差距
重庆2023年全市GDP达到30145.79亿元,GDP总量在全国城市中排第5位[7]。但该市消防救援专业队伍、消防设施建设水平与其作为超大城市、国家中心城市、直辖市等应有水平不匹配,与东部经济发达省市存在差距。一是专业救援队伍与经济发达省市相比配置不足。与重庆市人口规模相较,该市专职消防人员配置偏少。《重庆市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提出的规划目标显示,重庆2025年万人专职消防员拥有目标为1.78人,大大低于北京市6.5人、浙江省5人、广东省4人等省市规划目标。二是以消防救援站为主体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配置标准不高。重庆规划2025年十万人拥有消防救援站0.56个,不仅低于全国0.74个的目标,也低于广东等省1.7个的目标。三是现代化、智慧化消防设施装备建设不足。老旧高层建筑缺乏自动消防设施,补建困难。由于自动消防设施是系统化工程,不仅涉及设备还需要专用的水、电、讯管网、管线等,既有高层建筑加装自动化消防设施施工难度大、资金难解决。四是智慧消防建设应用存在堵点。智能终端、应用软件等所需资金较大,财政困难的区县难以保障建设推进费用。智慧消防主要体现社会效益,追求经济效益的投资者参与建设意愿不强。智慧消防需要数据跨部门、跨层级横向、纵向交换和贯通,在数据共享及不同数据与智慧消防平台兼容上存在体制、机制、技术障碍。
( 四)高层建筑物业服务企业责任落实不足
物业服务企业一般是所管高层建筑业主委托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目前存在两类物业服务企业责任落实不足影响消防安全风险预防效果的情况。
(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末端深入不足
从重庆已开展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举措看,末端深入不足的情况阻塞了消防安全“毛细血管”。一是相关部门监管工作没有足够深入高层住宅小区内部。有部门认为住宅小区是封闭私权空间不方便入内监管、执法,物业服务企业就是小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第一责任人,这弱化了各主管部门对住宅小区负有的消防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二是消防设施整治集中于公共设施,没有足够重视业主专有部分的设施配备问题。高层建筑业主,特别是居住建筑业主燃气泄漏报警器、烟感报警器以及灭火毯、灭火器、自救呼吸器等自有火灾预防、自救等设施器材配备不足。由于自行购买费用不小且一些产品有效期不长,如近两三百元一支的气溶胶灭火器有效期只有4年,加上“心存侥幸,漠视安全”的思维定式未根本改变,不少家庭没有配置必要的报警、灭火、逃生疏散器材。三是用电用气整治深入表后不足。已开展的整治主要关注表前设施、管网、管线和非居民用户。居民用户表后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管理责任落实难,户内电、气安全隐患缺乏有效检查、整治。
(三)消防救援队伍和设施建设与需求存在差距
重庆2023年全市GDP达到30145.79亿元,GDP总量在全国城市中排第5位[7]。但该市消防救援专业队伍、消防设施建设水平与其作为超大城市、国家中心城市、直辖市等应有水平不匹配,与东部经济发达省市存在差距。一是专业救援队伍与经济发达省市相比配置不足。与重庆市人口规模相较,该市专职消防人员配置偏少。《重庆市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提出的规划目标显示,重庆2025年万人专职消防员拥有目标为1.78人,大大低于北京市6.5人、浙江省5人、广东省4人等省市规划目标。二是以消防救援站为主体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配置标准不高。重庆规划2025年十万人拥有消防救援站0.56个,不仅低于全国0.74个的目标,也低于广东等省1.7个的目标。三是现代化、智慧化消防设施装备建设不足。老旧高层建筑缺乏自动消防设施,补建困难。由于自动消防设施是系统化工程,不仅涉及设备还需要专用的水、电、讯管网、管线等,既有高层建筑加装自动化消防设施施工难度大、资金难解决。四是智慧消防建设应用存在堵点。智能终端、应用软件等所需资金较大,财政困难的区县难以保障建设推进费用。智慧消防主要体现社会效益,追求经济效益的投资者参与建设意愿不强。智慧消防需要数据跨部门、跨层级横向、纵向交换和贯通,在数据共享及不同数据与智慧消防平台兼容上存在体制、机制、技术障碍。
( 四)高层建筑物业服务企业责任落实不足
物业服务企业一般是所管高层建筑业主委托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目前存在两类物业服务企业责任落实不足影响消防安全风险预防效果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