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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大城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不足与改进的重庆实践

基础;其二,推进基层消防安全协同治理,通过协同监管、智慧监管等手段,以最少人力实现最大监管效率;其三,发挥社会专业组织机构作用,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向镇街倾斜,增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力量。二是重视高层建筑业主专有空间的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表面上看业主自备报警、自救等消防安全设施器材属于私人行为,但这些设施器材可以有效防控火灾和人员伤亡,在作用上并不低于公共消防设施。一方面,消防等专业部门加强对高层建筑物业自有空间特别是家庭消防安全风险防控设施器材配置指导,包括各类火灾风险防控所需设施器材、设施器材日常使用、必要配置目录等;另一方面,开展消防安全设施器材进家庭行动,出台一定奖补政策,鼓励家庭消防安全设施器材消费行为。此外,有必要将低保家庭、五保户等特殊家庭消防安全设施器材配置纳入政府民生保障事项。三是将表后电、气管线及使用纳入消防安全风险治理范畴。加强居民用户用电、用气安全检查,特别是对老旧建筑室内线路、管网安全性的检查,及时帮助居民整改高风险问题。编制面向广大居民的房屋电气线路、管道防火注意事项和产品标准指南,加强电、气供应企业对居民的日常用电、用气安全指导,帮助居民提高自身维护电气安全的能力。
  (三)高标准建设队伍,因地制宜推进现代化、智慧化设施建设
  消防安全是影响重大的社会公共安全事项,不能有一点侥幸心理,队伍建设、设施建设都需要秉承“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的理念配齐配足。一是对标经济发达省市,高标准建设西部大城市专职消防队伍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不仅要实现大城市消防人员、公共消防基础设施配置标准达到全国水平,还要力争向经济发达省市靠拢。以保障相应的编制、经费等为重点,推进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新建高层建筑充分考虑消防救援站的布局并同步建设;老旧城区通过改建、租赁及设置移动站等方式见缝插针补足消防救援站。二是进一步普及现代化消防设施。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借鉴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资金筹集方式,选择适合既有建筑的无线、简易现代化消防设施产品,推进老旧高层建筑加装现代化消防设施。严格要求新建高层建筑落实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配好消防设施;按照建设“好房子”的要求,把智慧消防系统纳入新建小区的重要建设内容予以推进。三是破除智慧消防堵点。按照政府主导、部门推动原则,实施“政府+市场”建设模式。引进已具规模的智慧消防服务企业,建设、运维智慧消防系统。将企业智慧消防服务与基层治理融合,在街镇建设智慧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向社会、政府部门提供智慧消防、数据分析研判服务及承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任务等。加快“数字消防”深度融入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系统,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数字化智能监管平台深度融入“城市大脑”,破除消防信息孤岛,提升数据对智慧消防应用的支撑能力,提高消防安全治理精准度、智能度。
  ( 四)多方合力提升高层建筑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力度
  物业服务企业往往是高层建筑共有部分消防安全的统一管理人,发挥好物业服务企业在消防安全风险预防中的作用至关重要。一是加强物业服务企业“吹哨”与执法机构消防违法行为处理的衔接。严格按照法规规定明确各方责任,实现消防安全管理权责一致。即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是劝阻、制止业主或者使用人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以及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