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化手段加强基层社会治理
加快推进东胜区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的建议
(一)健全社会治理的法律制度
作为区一级政府,东胜区虽无权制定社会治理的法律法规,但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加强对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指导,制定并完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指导意见,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在政府法制部门指导下制定或完善自治章程和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4]完善社会协同治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划分,制定工作流程和规范,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合作项目等形式,共同解决社会问题。搭建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组织和群众多方参与的社会治理协调机构,负责统筹协调不同社会治理主体间的关系,及时解决责任边界争议问题。健全社会治理的全方位监督体系,为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有关部门及时公开社会治理的政策、资金使用等信息,对于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地回应处理,确保监督的有效性。
(二)增强干部的法治意识和能力
建设一支政治素养高、专业能力强、法学素养高的干部队伍对推进东胜区社会治理法治化至关重要。通过集中培训、案例分析、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认真学习《民法典》、行政法以及与基层治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宪法法律至上观念,摒弃“权大于法”意识,不断强化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健全责任追究机制,督促干部依法履行职责,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依法用权、公正用权,为民用权,对于因法治意识淡薄、违法违规办事造成严重后果的干部,绝不姑息,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完善优秀法治人才的招录、管理工作,通过双向交流、人才引进等方式,从高校、律师事务所中选拔一批优秀人才担任调解员、公证员,通过政府购买的形式,聘请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参与社会治理,补充社区矫正力量。健全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法治人才扎根基层、服务基层,成为基层法治的宣传者、执行者和守护者。[5]
(三)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大力培养法治文化,推进全民守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立对宪法和法律的尊重,推进东胜区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坚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行政机关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将普法融入执法的全过程、各环节,以生动形象的形式将法理、情理讲清楚,让群众在司法实践中更好地感受法治精神。在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过程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具有长期基础性的地位。[6]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全面推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实现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活动,助力企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宣传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电信诈骗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常识,探索逐步建立法律明白人队伍,举办法律明白人网络培训。做好社区居民普法宣传教育,在行政中心、医院等地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发挥法治文化的浸润作用,提高法治文化阵地的影响力、感染力,发挥法治文化阵地示范引领作用。
参考文献
[1]王斌通.新时代“枫桥经验”与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的法治化[J].行政管理改革,2021(12):67-75.
[2]李谱新.未诉先办 主动治理[N].内蒙古法制报(汉),2023-07-12(03).
[3]麻永晶.基层治理法治化的推进及问题研究——以东营市东营区为例[D].山东师范大学, 2019:26-27.
[4]张蓓蓓.新时代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路径探析[J].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2020(5):64-65.
[5]王增杰.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思考[J].中共山西省直机关党校学报,2015(1):40-44.
[6]汪世荣.新时代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的中国方案[M].陕西人民出版社,2024:142-143.
作者简介
贺 瑞 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员会党校讲师,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刑法
(一)健全社会治理的法律制度
作为区一级政府,东胜区虽无权制定社会治理的法律法规,但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加强对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指导,制定并完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指导意见,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在政府法制部门指导下制定或完善自治章程和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4]完善社会协同治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划分,制定工作流程和规范,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合作项目等形式,共同解决社会问题。搭建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组织和群众多方参与的社会治理协调机构,负责统筹协调不同社会治理主体间的关系,及时解决责任边界争议问题。健全社会治理的全方位监督体系,为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有关部门及时公开社会治理的政策、资金使用等信息,对于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地回应处理,确保监督的有效性。
(二)增强干部的法治意识和能力
建设一支政治素养高、专业能力强、法学素养高的干部队伍对推进东胜区社会治理法治化至关重要。通过集中培训、案例分析、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认真学习《民法典》、行政法以及与基层治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宪法法律至上观念,摒弃“权大于法”意识,不断强化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健全责任追究机制,督促干部依法履行职责,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依法用权、公正用权,为民用权,对于因法治意识淡薄、违法违规办事造成严重后果的干部,绝不姑息,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完善优秀法治人才的招录、管理工作,通过双向交流、人才引进等方式,从高校、律师事务所中选拔一批优秀人才担任调解员、公证员,通过政府购买的形式,聘请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参与社会治理,补充社区矫正力量。健全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法治人才扎根基层、服务基层,成为基层法治的宣传者、执行者和守护者。[5]
(三)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大力培养法治文化,推进全民守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立对宪法和法律的尊重,推进东胜区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坚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行政机关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将普法融入执法的全过程、各环节,以生动形象的形式将法理、情理讲清楚,让群众在司法实践中更好地感受法治精神。在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过程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具有长期基础性的地位。[6]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全面推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实现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活动,助力企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宣传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电信诈骗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常识,探索逐步建立法律明白人队伍,举办法律明白人网络培训。做好社区居民普法宣传教育,在行政中心、医院等地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发挥法治文化的浸润作用,提高法治文化阵地的影响力、感染力,发挥法治文化阵地示范引领作用。
参考文献
[1]王斌通.新时代“枫桥经验”与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的法治化[J].行政管理改革,2021(12):67-75.
[2]李谱新.未诉先办 主动治理[N].内蒙古法制报(汉),2023-07-12(03).
[3]麻永晶.基层治理法治化的推进及问题研究——以东营市东营区为例[D].山东师范大学, 2019:26-27.
[4]张蓓蓓.新时代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路径探析[J].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2020(5):64-65.
[5]王增杰.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思考[J].中共山西省直机关党校学报,2015(1):40-44.
[6]汪世荣.新时代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的中国方案[M].陕西人民出版社,2024:142-143.
作者简介
贺 瑞 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员会党校讲师,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