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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农民合作经营拓宽农户增收致富渠道研究
文/赵晓云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促进农民合作经营”,这是农村改革发展进程中经营体制方面的进一步创新。促进农民合作经营,将分散的农户或组织起来或集聚产生规模优势,可以提高农户市场主体地位形成竞争合力,拓宽农户增收致富渠道,对于推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作用。本文结合内蒙古兴安盟实际,分析农民合作经营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促进农民合作经营拓宽农户增收致富渠道对策建议。

   促进农民合作经营拓宽农户收入渠道的重要性
  当前,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生产仍然是全国农业生产的主要经营方式。以小农户为单位的传统粗放经营,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越来越处于生产弱势、组织弱势和市场弱势,将会深度影响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促进农民合作经营,以土地规模化、组织规模化和服务规模化的方式将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的轨道,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有利于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促进农民合作经营,是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适应市场经济和农村改革发展的一项经营体制创新,通过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使更多的农民从土地解放出来,进城务工从事非农职业,有利于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合作经营,整合农村资源,使乡村特色产业得以加快发展,有利于提高农民收入、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兴安盟促进农民合作经营拓宽农户收入渠道面临的问题
  内蒙古兴安盟作为经济欠发达的农业大盟,千方百计解决好“三农”问题,促进农民合作经营提高收入,是当地做好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抓手。兴安盟是传统的农业大盟,农业增加值占全盟地区生产总值的四分之一,但是总体来看,兴安盟农业基础薄弱、农民收入偏低,促进农民合作经营过程中面临一些问题。
  (一)农户合作意识和合作能力有待加强
  农户作为农业生产微观主体,多处于分散粗放经营状态,应对市场能力较弱。农户生产经营过程中受传统保守思想、综合素质偏低等因素影响,农户之间合作少,难以形成提高生产能力与市场谈判力的合力。目前,兴安盟农户合作经营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