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西安模式”助力提振消费信心

已发布的《人员规范》对一线执法人员的仪容仪表有明确规定
妆品一案,当事人经营的化妆品经商标持有人鉴定系商标侵权产品,依照法律规定,应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调查,当事人在购进上述产品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索取并留存相关进货凭证,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化妆品为商标侵权产品。参照《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指南,以及“三张清单”的有关规定综合考量,对当事人免予罚款。
与此同时,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郝生旺发表了署名文章《行政执法标准化“西安模式”:提升执法效能的西部方案》 ,指出西安市市场监管局着眼破解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理念不统一、机制不健全、程序不完善、裁量不精准、服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创造性引入“标准化”理念,促进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走向科学规范、裁量一致的轨道,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使经营主体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有分析认为,“西安模式”在陕西乃至西部地区具有一定的共性和代表意义。以陕西为例,由于自然和历史的原因,各城市间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市场监管执法常常会遇到执法标准不统一、执法资源分布不均、跨区域执法协作困难、滞后新业态监管发展需求等实际问题和挑战。因此,“西安模式”不失为陕西和西部地区破解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诸多难题、痛点可行和有效的解决方案。据悉,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与江苏、黑龙江、陕西、新疆、青海、宁夏、宁波“六省两市”联合申报国家行业标准。执法标准化“西安模式”正在逐步成型。
目前,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构建标准体系、细化裁量规则、廓清权责边界,对269项行政处罚事项“裁量阶次、适用情形、确定标准”等关键内容逐条细化量化,将行政处罚“从轻、一般、从重”3个裁量阶次细化为9级,最大限度压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空间,推动实现同类案件法律适用基本统一、裁量尺度基本相同、处理结果基本一致。同时,参照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系统梳理西安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建立执法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变化及时进行补充、细化和完善。截至2024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版)》共收录执法事项695项。
用“西安模式”提振消费信心
当前形势下,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对提振消费信心有哪些重要意义呢?西安市市场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