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科技+共治” 系统治理守护秦岭生态

秦岭生态修复工作
生态大模型决策支撑体系:建立生态大数据分析平台,整合多源数据,通过数据挖掘技术分析生态系统的动态变化,为生态保护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开发智能决策辅助系统,结合地理信息系统和环境模型,为生态保护项目提供科学规划和精准布局。2024年,通过智能决策系统优化10个生态修复项目的选址和实施策略,提高了项目成功率和生态效益。建立生态保护效果评估机制,定期对生态保护措施进行量化评估,及时调整修复方案,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了生态保护的整体效能。
(三)共治共享:凝聚多元协同保护合力
管理体系方面,秦岭生态保护工作依照“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原则,构建起“政府主导、检察监督、社会协同”的系统治理格局。治理格局的形成是根据秦岭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调研、充分酝酿、长期改进的成果,并非一蹴而就的单方面设计构想。从总体情况来看,秦岭为我国最重要的生态屏障之一,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多样性,对秦巴山脉、长江流域、黄河流域等生态系统乃至全国整体生态平衡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秦岭东西绵延约1600公里,南北纵深约300公里,地跨甘肃、四川、陕西、重庆、河南、湖北六省市,自然环境的复杂性致使生态保护工作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如生态敏感区保护统筹难度大、跨区域协调困难、社会参与程度不高等等。基于以上原因,构建一个多元、共治、协同的系统治理体系意义深远,其特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纵向连通的责任链条:为精准夯实生态保护主体责任,建立“省、市、县、镇、村”五级林长制体系,层层落实,明确边界,统筹协调,划清责任。2024年,陕西省三级林长开展联合巡林180次 ,通过系统化、高频次联合巡林活[9 ]动,提前预防、化解、解决一系列跨区域生态问题和隐患矛盾。联合巡林期间涉及森林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等方面,通过三级联动、跨区协作有效规避了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风险。实施“河(湖)长+检察长”跨区域协作机制,在强化细化责任的同时,加大生态保护执法与监督力度。2024年办理的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7家户外公司因组织非法穿越行为被追责,旅行社[10]赔偿生态修复费11.5万元。 这一机制的运行,不仅打击了非法穿越、登山活动产生的生态破坏现象,对非法排污、非法采挖砂石等违法行为,均通过检察监督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权利,有利于长期预防治理生态破坏问题。
横向联动的区域协作:为打破行政壁垒限制的客观局面,采取“流域综合治理”理念推动生态保护要素跨区域流动。例如,生态环境部指导多个省市开展联合遥感监测、联合问题整改,并探索生态补偿横向转移支付制度。 2024年,陕西、河南、甘肃等省通过联合执法清理违建、恢复植被139.87亩,重庆市推动县区间横向生态补偿,共同保障“一泓清水永续北上”[11]。这一成果体现出跨区域协作机制的有效运行,体现出各省市跨区域协同合作的一致理念与紧密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