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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背景下 地方政府执行力提升研究
文/高园 张力博
  
  执行力是地方政府有效履行职责、服务公众、推动发展的关键能力。在海南自贸港建设中,地方政府执行力的核心是在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执行力,是创造性制定并落实海南自贸港建设各项改革措施的执行力。海南自贸港建设背景下,地方政府执行力由个人执行力、组织执行力、政策执行力和制度执行力四个方面构成,受制度性、主体性和环境性等多维因素影响,可从执行态度、刚度、力度、高度、速度、效度、公信度、精准度、满意度等九个指标对其进行评价。为确保海南自贸港建设成效,应从强化制度设计的科学性、提升执行主体的高效性、优化环境资源的支持性等方面提高地方政府执行力。

  执行力是政府的生命力,是政府公信力的基石。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政府执行力”这一概念首次出现在《2006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政府执行力建设就一直是党和国家高度关注的议题。2024年3月,第十四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特别提到要全面加强政府建设,大力提升治理效能,“当好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 ”[1]抓执行力建设、提升政府执行力已经成为新时代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提升地方政府执行力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内在要求
  海南打造全球最大自由贸易港(以下简称“海南自贸港”)的历史机遇,赋予海南地方政府更多自主权,同时对政府执行力提出了更高要求。2018年7月11日召开的海南省人民政府第二次全体会议,将研究主题定为提高政府执行力,省长沈晓明强调要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并从十个方面剖析了政府执行力不强的主要表现和根源,要求全省政府系统把贯彻落实决策的精准度、推进实施的速度和群众的满意度等“三个度”作为执行力建设的衡量标准 , 从各个环节发力提高政府执行力。会后,海南省人民政府向[2]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印发了《提高政府执行力十五条措施》,对反馈执行情况的时限、会议文件起草说明的字数、年度发文总量、政务公开频次、网上审批事项、督查时间等提出了量化指标,并规定将单位和个人执行力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与单位和个人年度绩效评定、单位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等级评定挂钩。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