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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背景下 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现实困境与优化路径
  (二)多元主体参与治理
  面对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以及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政府一元主导的治理模式已较难应对乡村治理的挑战,迫切需要不同主体共同解决相互交织叠加的问题和矛盾。在乡村治理实践中,基层党组织联动政府、市场、社会、群众共同行动,逐渐形成基层党组织引领、政府负责、市场助力、社会组织协同、群众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
 (三)多种方式综合运用
  治理方式是对治理理念的践行,表现为治理主体的行动。实践中,我国各地运用多种方式推动乡村治理。一是以“政治”把稳方向。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推动治理目标的共谋,治理环境的共建,治理事务的共管,治理成效的共评以及治理成果的共享。二是以“法治”提供保障。通过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室、法治广场、法治长廊等场所,积极营造法治环境。三是以“德治”形塑新风。运用积分“小超市”兑出文明“好风尚”,通过“评先进”传递乡村“正能量”。四是以“自治”激发活力。完善“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社会治理机制,鼓励有意愿、有能力的村民担任网格员、联户长,明确社情民意联排、安全隐患联防、矛盾纠纷联调、重点人员联管等责任,通过自治联动、网格联户共创平安。五是以“智治”赋能治理。运用信息技术、科技设备,构建数字化应用场景,建立智能管理系统,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乡村振兴背景下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现实困境
 (一)治理理念的“悬浮”
  有的基层党组织遵循自上而下的行政逻辑,注重政策的执行和落地,习惯按部就班地完成学习、宣讲、培训等方面的规定任务和上级安排,且学习的时间与空间较为有限,对于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共建共治共享等现代治理理念更多地停留于听过、学过的表面,尚未真正入脑入心,出现学习形式大于实质内容的“悬浮”。除此之外,有的基层党组织以考核检查而非以服务群众为学习导向,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治理理念浮于表面而非落于实践。
  (二)治理主体的“分离”
  有的基层干部受到错误政绩观影响,在压力型体制考核和晋升锦标赛的驱动下,将资源、精力、时间更多地投入于周期短、见效快、收益多的产业或项目,对于较难在短期内见到成效的党建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推动不力。同时,村民作为乡村治理的重要主体,其能动作用发挥受限。有的村民虽然加入了村民议事会、志愿服务队等乡村组织,但由于这些组织培育尚不成熟,尚未迈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自身运转困难叠加外部支持不足,制约了村民的表达机会以及表达空间。有的村民对于乡村治理态度消极、行为被动,将自身主动排斥在治理活动之外,既不利于自身作用的发挥,一定程度上也会导致地方政府产生越俎代庖的思维方式和行动模式,进而又影响到其他主体参与乡村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治理行动的“内卷”
  随着社会转型以及人口流动,农村社会的异质性特征增强,社会阶层出现分化,不同主体基于不同的价值目标和行动逻辑,借助已有的资源条件参与乡村治理,形成了繁杂的利益格局,冲击了原有的乡村治理结构。在此背景下,各地虽在乡村社会投入了大量人力、财力、物力,但由于一些基层党组织缺乏与时俱进的带动和因地制宜的革新,有的基层干部缺乏乡村全面振兴的谋划和提升治理效能的思考,治理主体角色模糊、关系错位,治理方式失衡,治理行动合力不足,导致高投入、高成本并未带来预期的高收益、高质量,而是不同程度出现了低效率、低质量的“内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