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 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现实困境与优化路径

(四)制度机制的“欠缺”
在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过程中,有的地方缺乏相关的制度机制,不能为乡村治理提供全方位、多维度的保障。主要体现为:
一是法律制度尚不健全,在不同治理主体权责范围、共治边界、行动规范等一些具体问题上仍然缺少法律依据;二是监督制度尚不完善,村民对村支“两委”等主体的监督主要表现为村务信息的公开公示,村民意见反馈的渠道主要为当面反馈,方式单一且渠道狭窄,不同治理主体之间缺乏相互监督的制度机制,监督作用较为有限。三是村民参与的制度机制仍不健全,缺乏参与主体资格、方式流程、激励约束、进入退出等方面的规定。
乡村振兴背景下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优化路径
(一)筑牢思想根基,激发主体动能
意识是行动的先导,树立正确认识有助于激发理性行为,提高治理效能。部分基层干部在乡村治理中凭借资源、权力的优势,决策不民主、权力不下放,甚至为谋取私利而损害群众利益。因此推进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必须首先转变思想认识,通过学习培训、宣传宣讲、在线平台等载体,扩宽基层干部群众的学习渠道。除此之外,对于其他参与乡村治理的主体,需因人而异开展分类学习培训、双语宣传教育、治理案例讲解,因地制宜推进乡村党建服务站、党建先锋服务点、优秀党员工作室等场所建设,将以人民为中心、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共建共治共享等治理理念不断融于实践,增强不同治理主体对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认识和认同,因势利导形成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发展的良好局面。
( 二)增强主体合力,促成集体行动
一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进一步提升引领力、组织力、执行力。党建强则基层强,基层党组织是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核心主体,发挥重要的引领带动作用,但有的基层党组织引领意识弱化、队伍建设虚化、平台建设类化,亟须加强学习、转变认识,找准问题、各个击破,完善制度、提升能力。在注重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吸纳其他治理主体的有序参与,为多元主体参与提供充足的场域和空间,为增强主体合力创造条件、畅通渠道。二是加大信任构建,构建多元主体互信互促的乡村治理格局。引导不同治理主体共同制定且遵守相关的制度、规则以及流程,建立一个互信的治理环境;引导各个治理主体采取开放和诚实的态度对待乡村治理,共同建立长期信任的关系;鼓励不同主体及时分享治理计划、目标、进展及策略,向参与者传递更多的信息和信任;激发各个治理主体通过发挥所长、取得实效来展现其在技术和专业方面的能力,以赢得其他主体的尊重和信任。通过信任构建不断消除集体行动中的利己性行为,增进各个主体对乡村治理的价值认同和目标追求,凝聚主体合力实现多元共治、乡村善治、乡村振兴。
( 三)深化治理方式,提升行动效能
1、坚持政治引领
不断创新“党建+”模式,通过“ 党建+产业”“党建+就业”“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