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问题、对策及展望
而言,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是社会治安治理的一项重要任务。例如浙江诸暨的枫桥经验深刻揭示了基层社会治理成功密码,成为协同共治的优秀样板。
新时期公安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未来展望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面对人工智能技术的迅速发展,以及社会治安形势复杂多变,公安机关在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安治理模式构建中面临内外双重压力。在此背景下,人工智能技术对提升警务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具有不可替代的现实价值,对于构建协同共治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也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人工智能背景下公安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机遇
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生产生活、工作学习、娱乐休闲方式,也改变了公安机关的社会治理方式,标志着公安数字治理新时代的来临。数字治理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以数字赋能治理。通过大数据建模分析社会治理需求,构建公众信息查询与反馈的智能响应系统;依托人机交互技术和机器学习算法拓展服务场景,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服务;将人工智能技术嵌入治安治理流程,更好地实现社会公众治安需求和公安资源供给的有效对接;借助于人工智能技术,增强警民之间的沟通和互动,实时采集公众诉求、网络舆情等非结构化数据,经语义分析与态势研判形成决策支撑,更好地提升警务效能,进而提升社会公众的满意度和安全感。[2] 二是以治理规制技术。通过对数字智能进行有效治理,规制由技术变革引发的价值盲区和“人文失落”。公安数字治理就是依靠数字技术,以公安机关为主导,通过多元社会主体共同参与、协同治理,提高公安机关的社会治安治理能力,从而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这说明了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的目标,呼吁大家共同努力创建一个纯净无害的网络环境。这也意味着党和政府已将网络纳入到新时代的社会治理范畴,公安机关要发挥网络社会安全管理主力军作用,与互联网管理部门密切合作共同推进网络社会的法治建设。
(二)人工智能背景下公安机关参与社会治理面临挑战
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带来一定的机遇也对公安机关参与社会治理提出一定的挑战。首先,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会带来公安机关传统科层制的组织结构的变革和重塑。一方面,人才结构矛盾突出;数字公安领域人才缺口较大,人才供给不足直接制约数字治理水平的提升;另一方面,警务模式转型滞后;目前智能化的警务模式尚未建立,且不同地区存在着不平衡和不充分的情况。这种不均衡不仅体现在一线城市与其他城市间的不均衡,也反映在城乡之间的不均衡,以及同一个城市内部中心城区与郊区之间的不均衡。这种技术应用的不均衡性加剧了复杂治安形势下的治理难度。其次,大数据算法可能会导致“数字独裁”或者“数字壁垒”,算法的不透明性和不可解释性会影响辅助治理决策的可信度,甚至有可能带来舆情风险和信任危机。最后,人工智能有可能会带来社会治理中的数据安全风险和行政伦理问题。在未来,信息资源会成为社会体系中最重要的资本。而当前公安机关广泛采用的数据建模和算法分析等技术普遍由第三方技术企业外包,这一方面可能导致大量被技术企业后台掌握的个人隐私或者国家机密等数据和信息被泄露,另一方面过度依赖技术也可能导致治理过程中的人文价值缺位。
参考文献
[1]房丽.协同治理视阈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J].辽宁警察学院学报,2023(6):65-73.
[2]苏娜,莫芃.人工智能时代公安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机遇、挑战与变革[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21(2):101-106.
作者简介
房 丽 陕西警察学院治安系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公安管理
新时期公安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未来展望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面对人工智能技术的迅速发展,以及社会治安形势复杂多变,公安机关在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安治理模式构建中面临内外双重压力。在此背景下,人工智能技术对提升警务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具有不可替代的现实价值,对于构建协同共治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也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人工智能背景下公安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机遇
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生产生活、工作学习、娱乐休闲方式,也改变了公安机关的社会治理方式,标志着公安数字治理新时代的来临。数字治理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以数字赋能治理。通过大数据建模分析社会治理需求,构建公众信息查询与反馈的智能响应系统;依托人机交互技术和机器学习算法拓展服务场景,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服务;将人工智能技术嵌入治安治理流程,更好地实现社会公众治安需求和公安资源供给的有效对接;借助于人工智能技术,增强警民之间的沟通和互动,实时采集公众诉求、网络舆情等非结构化数据,经语义分析与态势研判形成决策支撑,更好地提升警务效能,进而提升社会公众的满意度和安全感。[2] 二是以治理规制技术。通过对数字智能进行有效治理,规制由技术变革引发的价值盲区和“人文失落”。公安数字治理就是依靠数字技术,以公安机关为主导,通过多元社会主体共同参与、协同治理,提高公安机关的社会治安治理能力,从而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这说明了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的目标,呼吁大家共同努力创建一个纯净无害的网络环境。这也意味着党和政府已将网络纳入到新时代的社会治理范畴,公安机关要发挥网络社会安全管理主力军作用,与互联网管理部门密切合作共同推进网络社会的法治建设。
(二)人工智能背景下公安机关参与社会治理面临挑战
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带来一定的机遇也对公安机关参与社会治理提出一定的挑战。首先,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会带来公安机关传统科层制的组织结构的变革和重塑。一方面,人才结构矛盾突出;数字公安领域人才缺口较大,人才供给不足直接制约数字治理水平的提升;另一方面,警务模式转型滞后;目前智能化的警务模式尚未建立,且不同地区存在着不平衡和不充分的情况。这种不均衡不仅体现在一线城市与其他城市间的不均衡,也反映在城乡之间的不均衡,以及同一个城市内部中心城区与郊区之间的不均衡。这种技术应用的不均衡性加剧了复杂治安形势下的治理难度。其次,大数据算法可能会导致“数字独裁”或者“数字壁垒”,算法的不透明性和不可解释性会影响辅助治理决策的可信度,甚至有可能带来舆情风险和信任危机。最后,人工智能有可能会带来社会治理中的数据安全风险和行政伦理问题。在未来,信息资源会成为社会体系中最重要的资本。而当前公安机关广泛采用的数据建模和算法分析等技术普遍由第三方技术企业外包,这一方面可能导致大量被技术企业后台掌握的个人隐私或者国家机密等数据和信息被泄露,另一方面过度依赖技术也可能导致治理过程中的人文价值缺位。
参考文献
[1]房丽.协同治理视阈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J].辽宁警察学院学报,2023(6):65-73.
[2]苏娜,莫芃.人工智能时代公安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机遇、挑战与变革[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21(2):101-106.
作者简介
房 丽 陕西警察学院治安系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公安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