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年助餐服务何以为继?— —基于浙江省山区县K县农村多案例分析
敬老文化等非正式制度,选择合适的供给模式,预防出现助餐服务“一哄而起”又“一哄而散”的现象。
首先,掌握村庄老年群体实际需求是助餐服务开展的前提。相对于城市老年人,农村老年人支付意愿和支付水平相对较低,助餐服务需求相对有限。例如K县村干部指出,村民普遍能接受的收费标准是每餐3元,甚至期待助餐服务是免费的。对此,农村开展助餐服务,要精准把握老年群体需求,减少助餐供给的形式化。对于资源条件不足的村庄,要优先考虑满足刚需群体需求,做好兜底服务,例如为失能失智、高龄独居和低收入老年群体提供助餐。另外,农村村民居住较为分散,机构养老服务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资源布局要符合不同健康状况老年人口的地域分布及流动特征,保证养老服务资源递送的精准和效率。[9]
其次,有效整合资源是实现助餐服务可持续供给的基础。老年助餐既要考虑村民的经济可承受程度、地理的可接近性,也要考虑村集体的可承受程度。集体经济收入的差异性和政府财政投入的有限性,农村仅依靠资源投入的福利性养老助餐服务供给难以为继。要充分挖掘和盘活村社资源,降低老年助餐的供给成本。例如K县部分食堂是将闲置小学进行适老化改造,服务村社老年人;有的依托集体土地,种植蔬菜供给食堂;有的依托村党群服务中心开设老年食堂等。同时积极发扬孝老敬老文化,激发老年助餐的内生动力,将老年助餐服务作为情感化服务的载体,撬动村社组织和老年人及其家人间的情感增量,增强村民的归属感和获得感。
最后,选择合适主体进场是保证助餐可持续运营的关键。老龄社会支持体系中,多元共治的本质特征是多元主体在共同参与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的合作机制提供社会支持服务或物品,以提升社会支持体系的整体效能。 [1 0] 政府要动员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和家庭成员的积极进场。部分偏远农村在缺乏经营主体的现实下,乡镇或者村集体可以鼓励村民参与经营,并给予一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对于无法单独提供老年助餐服务的村庄,可发挥养老机构的辐射功能;对于有条件的村庄,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助餐服务,将老年助餐与农家乐、学校食堂等整合起来,实现共建、共享,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对于资源禀赋较好的村庄,要发挥村社养老助餐服务供给的主体性作用。
结语
本研究仍存在不足之处,虽然浙江省山区县K县的案例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但由于案例选择区域的单一性,无法实现更高外部效度。未来将选取不同区域的典型村庄进行研究,并通过优秀案例与失败案例的比较研究,拓展对老年助餐可持续供给的深入研究。
参考文献
[1]杜鹏.中国人口老龄化现状与社会保障体系发展[J].社会保障评论,2023(2):31-47.
[2]刘琪.双重“去政治化”:农村养老服务过密化及其解释[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4(1):119-128.
[3]邓婷鹤,郑晓冬,杨园争,等.养老助餐服务效率研究——基于北京市73家助餐点的调查分析[J].兰州学刊,2021(12):131-148.
[4]王进文.乡村养老服务供给中的“市场包干制”:运行模式与实践逻辑[J].社会保障评论, 2024(4):121-137.
[5]高凯,胡秋明.可持续养老保障运营模式研究[J].西南金融,2022(5):80-90.
[6]夏柱智.找回村社:农村社区养老服务的困境与转型[J].江淮论坛,2023(5):65-72.
[7]曲绍旭.养老服务体系主体协同动力机制[J].学术交流,2022(1):140-152.
[8]王之秋,曲绍旭.政府主导或社会参与:对老年助餐服务主体的选择[J].河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1):97-106.
[9]郭林.中国养老服务70年(1949—2019):演变脉络、政策评估、未来思路[J].社会保障评论, 2019(3):48-64.
[10]何文炯,王中汉.论老龄社会支持体系中的多元共治[J].学术研究,2021(8):73-80,188.
作者简介
林 菲 中共开化县委党校教务科科长,研究方向为社会治理、社会心理
首先,掌握村庄老年群体实际需求是助餐服务开展的前提。相对于城市老年人,农村老年人支付意愿和支付水平相对较低,助餐服务需求相对有限。例如K县村干部指出,村民普遍能接受的收费标准是每餐3元,甚至期待助餐服务是免费的。对此,农村开展助餐服务,要精准把握老年群体需求,减少助餐供给的形式化。对于资源条件不足的村庄,要优先考虑满足刚需群体需求,做好兜底服务,例如为失能失智、高龄独居和低收入老年群体提供助餐。另外,农村村民居住较为分散,机构养老服务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资源布局要符合不同健康状况老年人口的地域分布及流动特征,保证养老服务资源递送的精准和效率。[9]
其次,有效整合资源是实现助餐服务可持续供给的基础。老年助餐既要考虑村民的经济可承受程度、地理的可接近性,也要考虑村集体的可承受程度。集体经济收入的差异性和政府财政投入的有限性,农村仅依靠资源投入的福利性养老助餐服务供给难以为继。要充分挖掘和盘活村社资源,降低老年助餐的供给成本。例如K县部分食堂是将闲置小学进行适老化改造,服务村社老年人;有的依托集体土地,种植蔬菜供给食堂;有的依托村党群服务中心开设老年食堂等。同时积极发扬孝老敬老文化,激发老年助餐的内生动力,将老年助餐服务作为情感化服务的载体,撬动村社组织和老年人及其家人间的情感增量,增强村民的归属感和获得感。
最后,选择合适主体进场是保证助餐可持续运营的关键。老龄社会支持体系中,多元共治的本质特征是多元主体在共同参与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的合作机制提供社会支持服务或物品,以提升社会支持体系的整体效能。 [1 0] 政府要动员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和家庭成员的积极进场。部分偏远农村在缺乏经营主体的现实下,乡镇或者村集体可以鼓励村民参与经营,并给予一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对于无法单独提供老年助餐服务的村庄,可发挥养老机构的辐射功能;对于有条件的村庄,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助餐服务,将老年助餐与农家乐、学校食堂等整合起来,实现共建、共享,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对于资源禀赋较好的村庄,要发挥村社养老助餐服务供给的主体性作用。
结语
本研究仍存在不足之处,虽然浙江省山区县K县的案例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但由于案例选择区域的单一性,无法实现更高外部效度。未来将选取不同区域的典型村庄进行研究,并通过优秀案例与失败案例的比较研究,拓展对老年助餐可持续供给的深入研究。
参考文献
[1]杜鹏.中国人口老龄化现状与社会保障体系发展[J].社会保障评论,2023(2):31-47.
[2]刘琪.双重“去政治化”:农村养老服务过密化及其解释[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4(1):119-128.
[3]邓婷鹤,郑晓冬,杨园争,等.养老助餐服务效率研究——基于北京市73家助餐点的调查分析[J].兰州学刊,2021(12):131-148.
[4]王进文.乡村养老服务供给中的“市场包干制”:运行模式与实践逻辑[J].社会保障评论, 2024(4):121-137.
[5]高凯,胡秋明.可持续养老保障运营模式研究[J].西南金融,2022(5):80-90.
[6]夏柱智.找回村社:农村社区养老服务的困境与转型[J].江淮论坛,2023(5):65-72.
[7]曲绍旭.养老服务体系主体协同动力机制[J].学术交流,2022(1):140-152.
[8]王之秋,曲绍旭.政府主导或社会参与:对老年助餐服务主体的选择[J].河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1):97-106.
[9]郭林.中国养老服务70年(1949—2019):演变脉络、政策评估、未来思路[J].社会保障评论, 2019(3):48-64.
[10]何文炯,王中汉.论老龄社会支持体系中的多元共治[J].学术研究,2021(8):73-80,188.
作者简介
林 菲 中共开化县委党校教务科科长,研究方向为社会治理、社会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