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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地区基层党组织 引领乡村全面振兴的实践路径研究
  进程。长期形成的自给自足“小农思想”,使得村民行为意识趋于保守僵化,集体意识淡薄,村民更多着眼于个人利益,安于现状,将“小富即安”作为生活目标 。 这使得本就处[ 11 ]于“一盘散沙”状态的农民更加难以组织化,限制了乡村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表现为宗族势力与现代治理规则的冲突。农村盘根错节的复杂人际关系导致部分家族势力对农村公共事务的干扰和影响,集体观念不强进一步加剧了农村唯个人利益至上、唯家族利益至上的现象,这不仅容易导致村民之间的矛盾,还给农村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带来巨大阻碍。
  (四)乡村治理体制机制有待健全完善
  村民自治是乡村治理体系的主要环节,但仅靠村民自治无法实现乡村治理与乡村振兴的长远目标。县、乡、村三级组织作为乡村治理体系中坚力量,只有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才能形成健全的乡村治理体系。县政府在乡村治理中的主要职责是以文件落实上级政策,根据国家政策和本区域的实际情况进行乡村振兴的规划,但受制于能力等条件,县政府对乡村振兴的规划存在短板,在政策落实中存在“规划悬浮”现象。乡政府在落实乡村振兴规划时,往往需要大量人员去亲自组织落实。然而乡政府的工作量与工作人员数量不成正比,不能够及时和全面完成指导落实工作。村级党组织和村委会按照上级对乡村治理的指示要求开展工作,但在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县乡两级政府职能履行不到位,大部分细致、琐碎的工作由上而下最终沉入村级组织,加重村级组织的负担。因此,要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建立健全以县、乡、村三级为整体的乡村治理体系。
  此外,还存在乡村治理主体激励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一方面,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激励不足,导致他们在领导乡村经济发展、乡村治理时干劲不足,多以应付上级为主,很难取得实效。另一方面,对农村中的乡贤能人激励不足,导致本地人才外流、流出人才难以回流、在地人才引领农村发展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严重抑制治理主体的能动性发挥。
  基层党组织引领乡村全面振兴的实现路径
  基层党组织引领乡村全面振兴的实践逻辑,本质上是通过激活内生动力与整合外部资源的双向耦合机制,构建“内育外引-双轮驱动”的治理体系。这种治理范式既遵循治理理论中多元主体协同的核心要义,又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治理的制度优势,因此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可从培育内生动力与整合外部资源两个维度展开。
  ( 一)激活内生动力1、构建多层次人才培育体系
  乡村治理效能的提升,本质上依赖于“治理主体能力矩阵”的优化。基层党组织需从三个层面构建人才培育体系:一是核心层建设。强化村级带头人队伍专业化培养,注重乡村干部素质能力提升,通过建立稳定的报酬奖励与选录机制实现优奖劣汰,为有能力、有担当的基层干部提供更多的晋升机会。二是中坚层建设。通过发展党员,建立健全村级后备干部培养制度。注重将农村本土非体制精英纳入到党的组织中。例如,把与党的目标相一致并且愿意执行党的意志的“中坚农民” [ 12]纳入基层党组织,发挥其在群众中威望高、有话语权的优势,使政府决策与民意更加有效衔接;把有经验、有能力、有技术的合作社管理者、劳动能人吸引到基层党组织中来,发挥其勤劳致富的“头雁”效应,组织和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