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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基于克拉玛依市示范创建的经验考察
  (一)从粗放式推进向精细化落实
  通过对比分析近十年克拉玛依市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发现,法治政府建设在事项分类上逐年增多,且每个事项下的具体工作内容愈加详细。以“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为例,2015年和2016年的报告仅用一个段落概述,2017年改为“一二三部分列举” ,2018年采用一级、二级标题分类,到2019年进一步细化为三级标题。 2020年,克拉玛依市被认定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当年及2021年的报告在延续细化趋势的基础上,开始纳入市场主体评价维度。这一变化既反映出共建共治共享治理理念的深化,也体现出技术赋能法治建设的趋势日益明显。2023年的报告通过数据可视化呈现,凸显了数字化转型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支撑作用。这种变化与2019年国家下发的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指标体系的引导有关,更重要的是反映了克拉玛依市法治政府建设从大框架推进的模式向精细化落实的转变。
  (二)制度建设的持续优化与完善
  自2019年起,行政执法领域的“ 三项制度”正式确立。2015年至2018年期间,这一概念被称为“坚持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公示制度” 。2019年,《克拉玛依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发布,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明确的行动指南 。方案要求克拉玛依市全面[2 ]梳理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和自由裁量基准等信息,并进行动态调整。这项工作被列为市政府2019年的重点任务,受到高度重视。通过每月督办和定期召开推进会,及时交流推进经验和成效,该制度得到很好落实。2020年至2023年的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均对推进情况进行了总结。
  (三)从分散化治理到协同化运作
  2015年至2023年的法治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的内容也在逐步深化。早期报告强调“主动接受各类监督”,表明此时监督工作以构建基础性监督意识为主。随后通过深化重点领域的政务公开和落实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监督形式开始向具体化、规范化延伸。之后,报告明确提出加大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力度,将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等纳入监督体系,同时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的作用,从而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近年来的报告进一步突出监督的协同性与主导性:通过开展党委巡视自检自查强化党内监督的核心地位,结合政务诚信监测构建长效机制,最终形成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的“监督合力”。从这些表述及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可以看出,克拉玛依市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从最初的分散化的部门监督,逐步发展为重点突出、主体多元、方式多样的监督体系。这种转变不仅强化了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也促进了行政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例如,为公众参与决策、专家论证、专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及集体讨论等环节提供了制度保障和程序支撑,推动治理过程更加规范透明。
   克拉玛依市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成效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是通过简化审批流程,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克拉玛依市通过推行备案制、告知承诺制和优化审批服务,取消了8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审批,将企业开办的全流程时间压缩至两个工作日以内,其商事制度改革经验获得国务院的通报表扬。此外,克拉玛依市的“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被国家发改委《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评为“一省一案例”[3]。
  二是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加快企业办事进度。克拉玛依市构建了市、区、街道、社区纵向贯通的“最多跑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