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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基于克拉玛依市示范创建的经验考察
  数据共享平台,并出台《克拉玛依市社会信用条例》,对全市企业信用进行综合评价,为监管部门提供了精准的企业信用画像。
  (五)行政权力监督机制不断完善
  首先,主动接受各种形式的监督。克拉玛依市政府紧密联系市人大和市政协,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及政协的民主监督。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围绕生态环境建设、地方经济发展、城市综合治理和民生改善等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有助于城市发展的宝贵建议和提案。与此同时,在司法监督方面,政府积极配合监察机关的监督工作。
  其次,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克拉玛依市政府通过政府网站设立“政民互动”专区,内设12345政务服务热线,畅通了社会公众的监督渠道。
  (六)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效能提升
  首先,积极推进企业纾困工作,提供精准化的优质服务。以“法治体检”为切入点,开展涵盖“法律政策宣讲、指导依法合规经营、服务风险防范与化解、助力稳产稳工稳岗、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等五个方面的安商惠企系列活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其次,创新调解工作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克拉玛依市根据自身特点,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初步形成了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一致、与组织管理体系相适应、与文化背景特征相吻合、与各种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相衔接的“大调解”格局。
  (七)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强化
  一是组织领导不断强化。克拉玛依市委成立了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从顶层统筹法治政府建设,出台《克拉玛依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方案通过明确推进任务、目标、项目、责任的方式,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具体安排。同时,建立法治督察与市委巡察工作协调机制,实现述法与述职、述法与年终考核的深度融合。
  二是“关键少数”的法治意识显著增强。市党委(党组)中心组与政府常务会议坚持会前学法制度,定期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提升其法治素养和依法决策能力。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职责清单、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应知应会清单的制定与实施,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法治建设责任,确保其在日常工作中依法履职、依规用权。
  此外,公职人员年度学法测法、提职考法等制度也相继建立。为深入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法治克拉玛依建设,还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石油大学联合成立了“ 法治政府研究中心” [4] 。
  (八)制度创新引领治理升级
  一是首创“个人法律费用保险”制度。2015年,克拉玛依市政府通过为弱势群体和低收入人群购买商业保险,鼓励民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诉求,开创了我国的诉讼保险制度。经过几年的实践,该制度在防范和化解诉讼风险、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表达利益诉求、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是持续推进社会治理科学化。充分利用现有的综治信息化基础设施和应用成果,打造城市运行指挥中心和全市视频解析中心,通过深度学习和智能分析技术,智能识别和处理占道经营、车辆违停、垃圾乱堆、井盖丢失等问题,实现对城市运行管理各类事务的智能发现、综合研判、应急联动和快速处置,全面提升了城市治理能力。“基层减负一张表”改革解决了数据“重复录”问题,切实减轻了基层负担,使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服务群众,该项改革成功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