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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视角下陕西数字政府建设的 比较分析、现实困境与模式优化研究
文/杨琳 黄钰婷
  
  “十四五”时期是中国数字政府建设全面提速的关键阶段。本文基于协同治理理论,对广东、浙江、河南、陕西四省的数字政府建设实践进行比较分析,既总结陕西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也剖析其面临的协同治理基础、结构、深度及机制等方面的困境。研究认为,陕西未来的数字政府建设应实现从“追赶型”向“内生协同型”的模式转变,通过完善数据共享、授权运营、绩效评估等核心机制,并沿着深化内部协同、拓展外部协同、赋能基层协同的递进路径,最终构建起一个多中心、网络化的协同善治新范式,实现迈入全国先进行列的战略目标。
  “十四五”期间,中国各地的数字政府建设已从初期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业务线上化,转变为以数据驱动、智能协同为核心特征的深化阶段,数字技术也成为重塑政府治理模式、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驱动力。在数字政府建设领域,广东以全面领跑态势树立标杆,浙江以改革创新著称,河南则聚焦“强基固本”战略。相比之下,陕西省通过构建“秦务员”和“秦政通”双平台驱动体系,探索出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数字化治理创新路径,形成了差异化发展的实践范式。
  数字政府并非技术的简单叠加,其本质是治理理念与实践的深刻变革。协同治理理论强调,在处理复杂社会经济问题时,单一主体无法独立应对,必须通过多元主体(政府、市场、社会)互动、协商与合作,整合资源、分担风险、共享成果。这一理论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了适宜的分析框架,即数字政府平台是协同的载体,政务数据是协同的“燃料”,而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业务流程再造和多元主体参与,是协同治理理念在数字时代的具体实践。
  本文以协同治理为理论视角,系统分析“十四五”期间广东、浙江、河南、陕西四省数字政府建设在战略模式、数据共享机制、基层治理效能和数据要素市场化探索等方面的异同,以期识别陕西当前面临的协同治理困境,并为其下一阶段的模式优化、机制完善和路径更新提供具有前瞻性的对策建议。
   协同治理与数字政府的内在契合
  协同治理理论的核心在于破除传统科层制下的部门壁垒与信息孤岛问题,构建一个以共同目标为导向的网络化治理结构,其要素包括多方参与者、共享的权力与责任、协商与对话机制以及对共同问题的持续承诺[1 ] 。 这与数字政府建设的内在逻辑高度契合。